一、市长质量奖
市长质量奖是我市质量领域zui高荣誉,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追求zhuioyue绩效,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且在国家、省、市和本市同行业处于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组织和个人。
二、设奖目的
为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zhuoyue绩效,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我市设立市长质量奖,它是市政府设立的zui高质量奖项,由专门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市政府审定批准、表彰和奖励。
三、奖项设置
市长质量奖设质量奖和提名奖,每2年评选一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6个,有效期4年。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励获市长质量奖组织人民币80万元、市长质量奖个人人民币10万元,奖励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组织人民币10万元、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个人人民币2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具备包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有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等。
2、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当具备条件有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3年以上;有强烈的质量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对提高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所在组织无重大事故等。
五、权利和义务
权利
市长质量奖有效期为4年。在有效期内,获奖组织可在其形象宣传中使用获奖称号,并注明获奖年度。
义务
获奖组织和个人应当履行向社会推广其实施zhuoyue绩效管理经验的义务,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