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长质量奖
重庆市长质量管理奖由市政府于2009年设立,是市政府授予在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高荣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企业总数每年不超过5家。主要表彰我市在追求绩效,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竞争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自主创新、经营结果、社会责任等方面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今年,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区县政府推荐,共有37家企业申报2012年度市长质量管理奖。经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zhuoyue绩效评价准则》和《zhuoyue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进行严格评审,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重庆分公司等3家企业获此殊荣。同时,为激励更多企业争创市长质量管理奖,在全市企业中营造“争当质量标杆,争创企业”的良好氛围,经市政府同意批准,增设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在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企业中产生,每年不超过10家。
重庆市长质量奖的目的是利用质量管理奖制度培育一批重庆的企业。从2009年开始,经过连续四届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高要求的评选,正逐步成为质量和企业管理领域的“金字招牌”,极大地推动了全市广大企业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促进了企业经营质量和经营绩效的提升。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条件有五项:
一、是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是持续实施绩效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三、是主要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重庆市同行业地位;
四、是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产品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五、是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