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按照《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6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63号)规定的认定条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制《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装订成册报送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自治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18: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可邮寄)。
(三)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认定。
附件:1.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2.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8日
1.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63号).doc